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0%,外商投资企业占1.8%(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8.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5.4%;负债合计48.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5.7%。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7亿元,比2018年增长1.4%(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565个,从业人员4097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8%和15.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5.8%,餐饮业占64.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0.1%,餐饮业占79.9%(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4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49.6%(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7.7%;负债合计13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5.7%。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3.4亿元,比2018年增长49.3%(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879个,从业人员8580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2%和12.2%(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5.2%,外商投资企业占1.6%(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3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8.2%;负债合计2015.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1.7%。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39.0亿元,比2018年增长202.1%(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607个,从业人员60315人(详见表4-13)。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616个,比2018年末增长15.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2个,物业管理企业571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5%、37.3%。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8639人,比2018年末增长3.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25人,比2018年末下降34.1%;物业管理企业56603人,比2018年末增长12.3%(详见表4-1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7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353.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14.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8.0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8%、130.3%,比2018年末下降7.7%。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17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9.7%。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9.4亿元,比2018年增长59.1%(详见表4-16)。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739个,从业人员11599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3%和49.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7%,商务服务业占92.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1%,商务服务业占97.9%(详见表4-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2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3.2%;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6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8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0%。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3.0亿元,比2018年增长26.9%(详见表4-19)。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合计数均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